1.咨询委员会
组成:委员、候补委员
遴选方式:由企委会特聘北京、各省、市、区县从事于法律、法学研究的专家、教授担任特聘研究员选拔组成。
2.企业治理与合规研究室
承接国家企业治理与合规的法学课题研究;
根据企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自愿提交的企业现状,依法依规出具整改意见;
为企业出具合同、债权债务、股东股权、法制法规等处理意见。
职能:
3.理事成员
组成:全国从事法学研究、政法工作、政法院校、律协律所、法务经理及央企、国企与民企等单位。
4.秘书处
下设12个职能部门:
●办公室:协助处理日常事务
●财务室:负责经费收支及经济结算
●外联部:负责专家/理事/会员单位吸收、驻地办事处建设
●督导办:监督与指导日常工作合规性
●法宣部:统筹普法宣传工作
●机要室:管理涉密文书
●法律咨询部:处理理事/会员单位法律案件咨询与委托
●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力调配与职务任免
●会员部:管理全体成员
●驻地办事管理部:统筹各驻地办事处运作
●后勤保障部:提供后勤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