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治理与合规咨询委员会

栏目:咨询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0-04 17:52:22

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部企业治理与合规咨询委员会

 

组织框架简介

 

资产管理研究部企业治理与合规咨询委员会(下称:企委会)是经司法部批准,民政部注册的国家一级专业从事法学行为研究的中国行为法学授权组建专业从事于企业合法治理与合规经营课题研究的中国行为法学会内设机构。

企委会依据授权,依规组建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部企业治理与合规咨询委员会。

企委会设立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委员、候补委员由企委会特聘北京、各省、市、区县从事于法律、法学研究的专家、教授担任特聘研究员选拔组成。

企委会内设企业治理与合规研究室,研究室成员由企委会特聘的各级研究员组成,从事于承接国家企业治理与合规的法学课题研究。并根据企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自愿提交的企业现状依法依规出具企业整改意见和依法依规为企业出具合同、债权债务、股东股权、法制法规等处理意见。

企委会组建理事成员,理事以吸收全国从事于法学研究、政法工作、政法院校、律协律所、法务经理及央企、国企与民企等单位组成。

企委会内设秘书处,秘书处由委属办公室、财务室、外联部、督导办、法宣部、机要室、法律咨询部、人事行政部、会员部、驻地办事管理部、后勤保障部组成。

办公室协助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

财务室负责经费收支,负责全委的经济收支结算。

外联部负责邀请相关单位、个人加入企委会专家组、研究组成员,吸收相关单位加入企委会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选拔区、县一级的律所供企委会建设驻地办事处。

督导办负责监督与教导委属机构及成员依法依规开展日常工作。

法宣部负责全委开展的普法宣传工作。

机要室负责管理全委的涉密文书。

法律咨询部负责处理企委会的理事、会员单位提交的有关于法律法务的案件咨询,按当事人的意愿将有纠纷的法律案件委托于相应的单位处理。

人事管理部负责全委的人力吸收、人事调配与职务任免。

会员部负责吸收与管理加入企委会所有的成员。

驻地办事管理部负责管理各驻地办事处及各驻地办事处依法依规开展日常工作等事宜。

后勤保障部负责全委的后勤保障。

 

工作指导:

外联部组织强有力的队伍面向全国各区县选拔律所承接驻地办事处,以办事处吸收地方从事法学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加入企委会的咨询委员会专家组、受聘为特聘研究员,加入企委会研究室。吸收企业加入企委会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外联部协调驻地办事处,由办事处配合红丝华通联弘扬延安精神学习小组《中华魂》读书会进驻各居民小区、乡镇农村,办事处配合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之“延安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五进”政策,引导各单位组建学雷锋弘扬延安精神学习小组雷锋志愿综合服务站,号召各雷锋志愿综合服务站支撑所在区域的红丝华通联弘扬延安精神学习小组《中华魂》读书会。

雷锋志愿综合服务站接受佛山市红丝华信息咨询服务公司法律咨询服务部、教育培训咨询服务部、企业财划咨询服务部、金融咨询服务部的委托建设所在区域开展各项志愿综合服务中心,并按中国行为法学会等单位的相关授权,对所在区域开展普法宣教、法务培训及案源对接,所承接的案源移交与企委会在所在区县设立办事处的律所处理。若所在区域律所无法处理该案,可移交市属专员、省属专员所在的律所处理或移交予企委会协调中国行为法学会召集各法学专家召开专案专题学术研讨会进行该案的讨论并出具该案的法学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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